摘要:動植物標本可以帶回國內嗎?NO常熟海關截獲“食人魚”標本(圖)發布時間:2019年09月19日分享到:
圖為:常熟海關截獲的“食人魚”標本 陸焰/攝
近日,南京海關隸屬常熟海關對挪威籍進境...
動植物標本可以帶回國內嗎?NO常熟海關截獲“食人魚”標本(圖)
發布時間:2019年09月19日分享到:
對,除非你拿到國內合法的手續,不然就是違規違法,不用多解釋,年已經過大半,一年收獲的季節已經到了,秋天收獲季節,不管大半年過去了,有沒有收獲,我們都要為自己干杯,因為我們努力了,看下邊案例為大家講解:
圖為:常熟海關截獲的“食人魚”標本 陸焰/攝
近日,南京海關隸屬常熟海關對挪威籍進境船舶“呂瑟星”號換班船員的行李物品實施檢查時發現,一名菲律賓籍下船船員攜帶行李中夾帶2件“食人魚”標本。經現場關員詢問了解,為該船員在巴西桑托斯購買。因動物標本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內產品,為禁止進境物品。海關關員對上述物品實施截留,并對船員開展海關法規宣傳和政策解釋。
食人鯧,也稱食人魚,是水虎魚(Piranha)的一種,主要生活在南美洲奧里洛科河和亞馬遜河流域。該魚有鋒利的牙齒和堅硬的顎骨,性情殘暴,攻擊性強,成群結隊甚至能攻擊大型動物和落水的人。
根據農業部和原質檢總局1712號公告,除經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審批許可,并具有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書外,禁止通過攜帶、郵寄的方式進境動物標本。
因此,個人在國外購買的動物標本(供科研、展覽并有證明的除外)屬于禁止進境物品。海關提醒,回國人員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切勿隨意攜帶購買的動物標本進境。(黃家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