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業進口舊設備夾帶違禁品遭查處
本報菏澤10月12日訊(記者 董夢婕) 記者從菏澤市檢驗檢疫局獲悉,近期對一批進口舊設備檢驗時發現,設備內有兩臺壓力容器,屬于禁止進口產品,為消除安全隱患,施檢人員依...
企業進口舊設備夾帶違禁品遭查處
本報菏澤10月12日訊(記者 董夢婕) 記者從菏澤市檢驗檢疫局獲悉,近期對一批進口舊設備檢驗時發現,設備內有兩臺壓力容器,屬于禁止進口產品,為消除安全隱患,施檢人員依法監督企業對該壓力容器銷毀。
日前,菏澤市檢驗檢疫局在對轄區內某企業進口的舊機電設備實施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管時,發現一批舊機電設備中的2臺舊夾層鍋最高工作壓力為0.28Mpa,容積為0.3m3。按照《鍋爐壓力容器制造監督管理辦法》規定,此2臺夾層鍋屬于壓力容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海關總署、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年第37號公告》中《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二批)的規定,該類舊壓力容器屬于禁止進口的產品。菏澤檢驗檢疫局依法監督企業對上述產品進行銷毀處理。
執法人員介紹,舊的壓力容器在重新使用時存在爆炸及泄漏方面的嚴重安全隱患。我國進口的舊機電產品中常夾帶壓力容器,部分收貨人由于對我國政策法規不了解,甚至自己都不清楚進口舊設備里是否夾帶有壓力容器,造成了違規進口舊壓力容器的情況。
在此,檢驗檢驗部門提醒進口舊機電產品企業及時熟悉了解中國相關法律政策,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