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波蘭舊二手機械設備物流報關公司·申報代理
流程手續:二手機械設備進口過程中所需要辦理的手續有:
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證書》(簡稱:中檢)
《舊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證》(簡稱:批~文)具體流程如下:
1、確認二手機械設備進口手續、監管條件、關稅、等信息。
2、國外發運貨物后,準備相關資料。
3、如需要辦理監管手續,二手機械設備發運前確認,并辦理相關文件。
4、二手機械設備進口手續包括:進口裝箱單、運單、外貿合同、機械設備的原產地證,進口許可證(機電證),裝船檢等。
5、二手機械設備到港后,安排進口換單、進口報關、進口報檢等相關手續。
6、二手機械設備進口報關放行后,
舊機械進口具體的清關流程怎么做?
工廠提供要進口機械資料與圖片→核算各種進口費用→報價→簽定進口處理協議→出口海運訂倉→換單→進口清關資料→HAIGUAN進口審核→出SHUI單交SHUI→HAIGUAN查驗→提貨放行
二、舊機械進口單證資料
1、《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檢疫證書》
2、《自動進口許可證》簡稱"O證”
3、《大型設備國際招標項目書》
4、機械用途、功能原理、工藝流程、操作說明
5、銘牌、型號、產地、年份、新日程度、制造商
6、機械規格(尺寸、重量、體積等)
根據《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43號),“舊機電產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電產品:
(一)已經使用(不含使用前測試、調試的設備),仍具備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價值的;
(二)未經使用,但是超過質量保證期(非保修期)的;
(三)未經使用,但是存放時間過長,部件產生明顯有形損耗的;
(四)新舊部件混裝的;
(五)經過翻新的。
根據《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管理辦法》規定,海關總署主管全國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管理工作。主管海關負責所轄地區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管理工作。
國家對機電產品進口實行分類管理,即分為 禁止進口、限制進口和自由進口三類。
列入《禁止進口舊機電產品目錄》的舊機電產品不允許進口;列入《進口許可證》管理目錄的重點舊機電產品進口,企業需申領《進口許可證》;屬于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范圍的機電產品進口,企業需申領《自動進口許可證》。
(一)列入商務部、海關總署2018年第106號公告的《禁止進口的舊機電產品目錄》內的舊機電產品為禁止進口貨物。
(二)列入原質檢總局2014年第145號公告《檢驗監管措施清單》管理措施表2的舊機電產品進口時,收用貨單位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或檢驗機構出具的裝運前檢驗證書及相關必備材料向入境口岸海關申報;未按照規定進行裝運前檢驗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處置。
*亦可在單一窗口進行稅號檢索查詢。
(三)其他未列入《禁止進口的舊機電產品目錄》的舊機電產品以及《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管措施清單》管理措施表2內的舊機電產品可以進口,無需實施裝運前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