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二手設備舊機電備案后,將怎么操作舊機器設備進口單證流程
手續簡化國務院近日再次公布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58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19項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將82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調整或明確為后置審批。 對于以上證策,我們將注意力都放在:國務院取消進口舊機電備案;目前這一政策還沒有下發到國家質檢總局,于是我們大家都將把注意力放在這一政策具體會在什么時間實施,當取消進口舊機電圖案后又將采取什么樣對應措施?對于各大企業會有什么影響?這是個問題……我們應該思考 1、問題一---另外我們知道進口舊機電產品需要做裝運前檢驗檢疫,之前的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提交資料是要指定國外的裝運前檢驗檢疫公司的,那么問題就來了,現在沒有了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還需不需要指定國外的CCIC公司來對要進口的舊機電產品實施裝運前檢驗檢疫呢? 2、問題二---取消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后,進口二手設備舊設備進口商檢是不是會更加嚴格,海關的監管尺度是不是也會加大? 3、問題三---對之前一些只需辦理免裝運前檢驗檢疫的舊機電產品是不是現在可以直接進口呢? 下面就最新政策調整后舊機電設備進口操作流詳如下:客人提供需要進口設備相關資料(如:設備及銘牌圖片,產地,年限,貨值)------我司對提供資料進行初步評估,是否符合舊機電進口管理辦法-----------確認OK后(注意此步之前進口舊機電設備裝運前預備案證書,根據國務院最新政策已經取消,具體可參下面說明)-------我司安排國我CCIC檢驗(具體可參下面說明)-------檢驗完成后國外CCIC出證書(如檢驗不合格需要整改的,則進行整改。經檢驗人員確認OK才可啟運)------國外安排出口報關及海關相關事宜-----貨到國內碼頭換單----安排報檢工作-----報檢完后商檢查驗/出通關單-----拿到通關單后安排報關-----海關審資料及審價------出稅單------繳稅-----放行------貨發送到客戶指定地點為貫徹落實新一屆政府關于進一步簡政放權的要求,大力推進貿易便利化,近期國務院下發決定,取消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審批,進口舊機電管理由前置審批向負面清單管理轉變。 進口二手設備 此次調整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取消行政審批,變前置審批為事中、事后監管;二是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負面清單之外企業自主決定;三是采信自我聲明,落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具體而言,取消進口舊機電備案后,進口企業無需在貨物發運前辦理舊機電備案手續。凡是沒有列入負面清單的舊機電產品,收用貨單位自主根據企業需要決定是否進口。對列入負面清單的舊機電產品,收用貨單位直接憑啟運地裝運前檢驗證書進口。檢驗檢疫機構根據企業申報,在舊機電進口后及安裝調試使用時進行事中、事后檢驗監管。此次調整進一步理順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進口企業自主決策并承擔風險;同時節省了審批環節的時間,意味著進口企業更加靈活地組織進口,進一步提高了貿易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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